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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近2万墓位超20年 过了公墓“使用期”,该咋

2016-07-17 13:46正北新闻网编辑:admin人气:


    除了墓地价格,“公墓使用期限20年”也是一个网络热话题。有网友调侃称:“秦始皇,快起来!民政部喊你出来缴墓地费。”

  4月1日,国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回应说“公墓使用期限20年”说法有误。据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在主城有近2万个墓穴超过了所谓的“20年使用期限”,目前公墓普遍做法是续缴护墓管理费。

  建议立法明确墓位使用年限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现行殡葬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仅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将墓地使用与格位存放相混淆,没有明确界定墓地使用性质以及20年之后继续使用需交纳哪些费用,导致在解决“一个使用周期20年”、“续费”等问题上政策失据。

  这位负责人建议,今后应立法明确公墓价格构成和墓位使用年限,规定墓位使用年限应根据公墓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格位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规范公墓墓位销售或格位租赁合同,明确墓位使用或格位租赁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及收费项目构成,消除公众的一些错误认识。

  重庆“超限墓”只需缴管理费

  主城有近两万个墓位超过了20年使用期,集中在四公里公墓、观音山公墓和涂山公墓、歌乐山园林公墓、平顶山公墓、九龙陵园等。

  这些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的墓穴是咋处理的?我市在1998年出台的《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墓位使用权只有20年,逾期后墓主家属应重新办理手续。但逾期后怎么办?该不该缴纳土地继续使用费?目前这在政策层面上还是一个空白,各级条例法规都没有细则。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个陵园公墓的做法是,墓位过了20年使用年限需重新办理手续,但不收土地继续使用费,也不需再购买新墓,只需按各陵园的规定缴纳管理维护费用即可。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墓主家属缴纳较长年限的墓位管理费(但不能超过20年),可合理规避有可能上调的墓位管理费。

  而对墓位到了20年期限后,因电话和地址变更无法联系上家属,会不会按无主墓处理?主城各陵园公墓负责人说,按照现行法规,公墓陵园是有权处理墓位的,可视为无主墓处理,“不过一般都不会这样处理。”

  墓位管理费一般一次收10年

  近日,市民刘先生来到南岸区涂山公墓,打理父亲身后“居所”。30年前父亲离世后,便长眠于此。

  墓位管理费一般以10年为周期收取一次。这次,公墓方财务人员告知一年费用是150元,需一次性缴纳1500元时,刘先生被吓了一跳,“10年间竟上涨了12.5倍!”

  刘先生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回应称,公墓管理方收费符合规定,因为墓位管理费不只是墓位保洁,还包括骨灰安全管理,墓体、墓碑等设施以及环境(墓区植被),公共设施的管理、保养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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